关于对上海逸和龙柏饭店取消星级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1-14 19:10:20 来源: 浏览:2675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沪星评(2012)001号
关于对上海逸和龙柏饭店取消星级的决定
上海逸和龙柏饭店:
按《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我们委派星评员对你饭店进行了复核检查。
检查结果认定,上海逸和龙柏饭店存在必备项目缺项等问题,未达到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标准。
现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海逸和龙柏饭店做出取消星级的处理;并按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收回星级证书和星级标志牌。
特此决定。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饭店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直接向上海市旅游局申诉。)
主题词:旅游饭店 星级
抄 报:全国星评委 市旅游局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