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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协作

发布时间:2013-12-16 01:10:24 来源: 浏览:1218

本会与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协作
为会员饭店免费培训服务人才
云月人


本报讯:
随着本市饭店业的发展,饭店的“用工荒”已经出现。尤其是饭店服务人才的缺乏,已经影响了饭店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为了在十二五末实现把上海建设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目标,提升旅游饭店的品质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其中提高饭店从业人员的素质越显重要。为了尽快提高饭店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与操作规范,为饭店培养与储备服务人才,本会与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协作,从2014年起免费为旅游饭店的会员单位免费培训初、中级客房、餐厅、会务服务员。凡有需求的会员饭店从即日起可向协会秘书处及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了解详情。
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是由上海旅游人才交流中心投资的专门从事旅游行业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培训、服务技能和管理知识培训的专业培训机构。
近两年来,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加强本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旅游行业开展《中小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已有一些星级饭店受益。在培训过程中,中心根据饭店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需求的培训计划,送教上门,每班都配备班主任,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和实训,授课老师和班主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肯定。培训后,中心根据学员的学习掌握情况,合理安排考前复习。通过与鉴定中心的有效沟通,合理安排学员的考试,以各种方式确学员的培训、鉴定的合格率。



中小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介绍
一、培训对象:
本市宾馆酒店、旅游企业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从事餐饮、客房、会务服务的上海户籍和外省市在职员工(企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
1、初级餐厅(客房、会务)服务员:
从事餐饮(客房、会务)服务岗位,目前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者;
2、中级餐厅(客房、会务)服务员:
 已获初级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
 或持有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含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者。
二、培训人数与时间:
为确保授课质量,建议企业每班组织学员不少于15人,最多40人。 培训时间根据酒店工作情况每周可安排2—3次。
三、培训方式:
可选派优秀的专业教师送教上门,由企业提供教学场所进行集中授课。并根据市人社局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学员参加考试。
四、培训考务预收费标准:
为保证培训工作能顺利开展,在培训开始前需预收培训考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初级:300元/人 
 中级:400元/人 
学员经参加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后考务费全额退回,如中途中断培训、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考务预收费不予退回。
五、企业组织《中小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需提供相资料下: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年度企业职工培训计划
 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六、报名地点: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106室 
七、咨询电话:
1、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61322175   
徐老师  13661861595    刘老师  13761099710
     2、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业分会秘书处63391609  徐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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