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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21:49:51 来源: 浏览:2489
关于做好2016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办公室,各星级饭店: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经市星评委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4月至10月在本市星级饭店开展年度星级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迪斯尼开园、国内外会展市场不断拓展以及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为契机,推进旅游饭店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本市星级饭店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强化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促进本市旅游饭店业持续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坚持以标准化指导星级饭店的规范服务,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二是强化工作机制,规范复核程序,确保复核质量和进度;三是坚持星级复核工作“十不准”的原则,确保复核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 复核范围
(一)评定性复核
2016年,各级星评机构须对64家取得星级满三年期的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其中五星级26家、四星级17家、三星级16家、二星级5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年度复核
除上述评定性复核的星级饭店外,凡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星级的饭店须进行年度复核。本年度共有184家星级饭店将开展年度复核,其中五星级42家、四星级50家、三星级及以下饭店92家。
四、 组织实施
(一)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由全国星评委统一组织实施。市星评委办公室将提前介入,指导、督促复核饭店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四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及四、五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由市星评委统一组织实施。
(三)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和年度复核由各区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星评办)组织实施。市星评委组织抽查验收。
五、 具体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市星评委将于2016年4月中下旬召开2016年星级复核动员大会,具体部署今年的星级复核工作。
(二)凡纳入评定性复核的星级饭店自3月底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材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自查小结)报送至相应的星评机构,并做好相关迎检的工作。
(三)6月1日至8月30日,由市、区县星评机构分别组织星评员对四星级及以下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或年度复核检查。
(四)9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星评办向市星评委办公室上报2016年星级复核工作总结;纳入年度复核的星级饭店向相应的星评机构上报《上海市星级饭店年度复核自查表》(详见附件7)。
六、检查重点
(一)坚持“必备项目,一条否决”。检查星级饭店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经过改建、调整后是否符合必备项目所规定的标准。
(二)饭店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运营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
(三)饭店是否制定与建立完备的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培训计划、教材、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切实落实,执行有力,员工是否能按岗位标准要求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四)饭店是否确定节能减排的目标,措施是否得力并有明显效果,是否有发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共同参与的举措。
(五)饭店是否修订、完善消防、治安、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落实,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及公共事件。
(六)饭店是否建立完善对外包经营部位监管的有效制度与措施,其各类场所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各区县星评办要高度重视,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本辖区的星级复核工作。
(二)各星级饭店要认真对照国家星评标准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等进行调整完善,持续改进提高,维护星级饭店的良好声誉。
(三)各级星评员及被检饭店要严格执行全国星评委的双“十不准”和《全国星评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自律,确保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各级星评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指导的作用。
八、其它事项
(一)凡2016年4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不超过一年的复核饭店,可于4月1日前向相应星评机构提交延期复核申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同意延期复核。相应星评机构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安排该类饭店的复核检查工作,其复核年度仍归为2016年度。
2016年4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超过一年,或目前虽尚未全面停业,但因必备项目改造无法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复核饭店,相应星评机构将予以取消星级资格。
(二)评定性复核饭店于复核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地方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的填写(详见附件3),并邮寄至市星评委办公室。
(三)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饭店迎检复核材料上报等有关事项,市星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文件要求,另行通知。在全国星评委未下达正式文件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准备。
(四)请各区县星评办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2016年度本辖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和处理饭店登记表(详见附件4)以书面(加盖区县星评办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市星评委办公室。
市星评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金陵东路2号2104室 邮编200002
电话: 63330361 63330362 邮箱: shxpw2104@163.com
传真:6333036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上海市满三年期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名单;
2、上海市满三年期星级饭
3、上海市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2016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处理饭店登记表;
5、区县星评机构及受检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规范;
6、上海市星评员工作纪律;
7、上海市星级饭店年度复核自查表
附件2、3、4、7不再印发,请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lyw.sh.gov.cn)办事大厅表格下载栏或“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网(http://www.shtour.org)通知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附件1
上海市三年期星级饭店(2016年度)定性复核名单
星评机构 |
星级 |
序号 |
饭店名称 |
备 注 |
全 国 星 评 委 |
五星级 |
1 |
上海东郊宾馆 |
2012年评定性复核 |
2 |
上海东锦江大酒店 |
|||
3 |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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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裕景大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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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 |
|||
6 |
上海华亭宾馆 |
|||
7 |
上海富豪环球东亚酒店 |
|||
8 |
上海衡山宾馆 |
|||
9 |
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 |
|||
10 |
上海龙之梦大酒店 |
|||
11 |
上海兴国宾馆 |
|||
12 |
上海西郊宾馆 |
|||
13 |
上海扬子江万丽大酒店 |
|||
14 |
上海虹桥迎宾馆 |
|||
15 |
上海大厦 |
|||
16 |
花园饭店(上海) |
|||
17 |
上海威斯汀大饭店 |
|||
18 |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 |
|||
19 |
上海四季酒店 |
|||
20 |
静安希尔顿饭店(上海) |
|||
21 |
上海世茂佘山艾美酒店 |
|||
22 |
上海宏泉丽笙酒店 |
2012年批准 |
||
23 |
上海世博洲际酒店 |
|||
24 |
上海宏安瑞士大酒店 |
|||
25 |
上海斯格威大酒店 |
2015年延期 |
||
26 |
上海南新雅大酒店 |
上海市满三年期星级饭店(2016年度)评定性复核名单
三星级以下(2016年度)满三年期星级饭店评定名单
星级 |
星评机构 |
序号 |
饭店名称 |
备 注 |
三星级 |
浦东 |
1 |
上海南泉大酒店 |
2012年评定性复核 |
2 |
上海桃城度假村 |
|||
3 |
上海迪康酒店 |
|||
徐汇 |
4 |
上海技贸宾馆 |
||
5 |
上海南华亭酒店(华亭二号楼)(2015延) |
|||
6 |
上海教育会堂 |
|||
7 |
上海徐汇云悦酒店 |
|||
普陀 |
8 |
上海金沙江大酒店(2015延) |
||
虹口 |
9 |
上海大庆石油大厦(2015延) |
||
10 |
上海新亚大酒店(2015延) |
|||
杨浦 |
11 |
上海华晶宾馆 |
||
黄浦 |
12 |
上海吴宫大酒店 |
||
13 |
上海金辰大酒店(2015延) |
|||
金山 |
14 |
上海新长岭大酒店 |
||
青浦 |
15 |
上海财苑宾馆 |
||
16 |
上海青浦宾馆 |
二星级以下(2016年度)满三年期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名单
星级 |
星评机构 |
序号 |
饭店名称 |
备 注 |
二星级 |
黄浦 |
1 |
上海东亚饭店 |
2012年评定性复核 |
2 |
上海豪都大酒店 |
|||
崇明 |
3 |
上海乐岛宾馆 |
||
金山 |
4 |
上海连通大酒店 |
||
5 |
上海碧丽宫 |